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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与检测中心

一、历史沿革

1985年12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应中国政府的要求和原轻工业部批准,援款92万美元,协助黑龙江省乳品工业研究所建设“国家乳品检测中心”。1991年被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认可授权为“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1年更名为“国家乳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目前隶属于公益二类事业法人单位——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1996年,原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授权本中心为黑龙江省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目前已更名为“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2011年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卫生部和原农业部等5部门共同认定为首批食品复检机构。2014年,被工信部确定为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2016年,被工信部核定为工业乳制品(黑龙江)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二、资质范围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食品标准与检测中心先后获得国家级资质认定、省级资质认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其中国家级资质认定通过了CNAS实验室认可。目前国家中心具备检测范围包含362个参数,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省级资质认定检测范围1602个参数,CATL能力范围571个参数。检测范围覆盖了婴幼儿配方食品、动物源性食品、植物源性食品、矿泉水、食用植物油、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饮料等30个食品大类。

三、实验条件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食品标准与检测中心拥有一线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52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44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人员总数65%。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拥有国家级食品安全专家姜毓君、杨金宝,省部级食品安全专家王芸,国家级体系检查员杨金宝、鄂来明、周红、卢雁等,CNAS实验室评审专家房玉国,省级体系检查员房玉国、宋戈等30余人,还有一批高水平技术人员和优秀的中青年检验人员,已形成一支经验丰富、专业门类齐全、人员层次结构合理,技术精、素质高的检验人员队伍。

实验室面积7650m2,现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离子色谱仪、荧光PCR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测汞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分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各类显微镜、高速冷冻离心机、乳制品专用离心机、自动蛋白质测定仪、微波消解仪等检验检测及辅助设备736台(套),原值近3089余万元,满足食品检验需求。

四、技术服务

自2009年起,连续10年承担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膳食食品等抽检监测任务,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原农业部、原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和省级生鲜乳风险监测任务。

在安徽阜阳奶粉事件、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三聚氰胺事件、新西兰奶粉微量双氰胺事件、非乳制品生产原料滥用全国范围风险监测、国家乳制品中铬和贡的安全风险应急监测、生鲜乳质量监控、反式脂肪酸风险监测等历次重大应急事件中出色完成任务,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技术支持。

2023年拓展承接了农业农村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生鲜乳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婴幼儿配方食品应急抽检任务、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常大米”应急专项监测任务、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原料及生产过程风险专项排查服务项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一企一策”服务项目、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大连池风景区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婴配企业生产环境监测及特殊食品抽检任务。

当前承担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烟酸烟酰胺的测定》《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食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的测定》《干酪》《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制修订以及牵头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类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乳制品类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工作。

近年来在提供检验服务的同时,连续多年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政府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体系检查及婴幼儿配方注册现场检查,为乳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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