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处、办、中心: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廉洁自律要求提示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纪律教育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廉洁工作要求,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各部门负责人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防止思想麻痹、松懈情绪,守住节日廉洁关。
二、增强自我约束,坚守廉洁底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恪守纪律底线。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礼金、月饼、蟹卡蟹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务;严禁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以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做到令行禁止。院纪委将持续加大对节日期间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监督举报电话:86630308
监督举报邮箱:lyyjj2727@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